天元区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
2022-11-25 09:58:32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龙玮 |          浏览量:6738

天元区自然资源局设7个内设机构,下设雷打石、群丰、嵩山3个自然资源所,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区土地储备中心:

(一)办公室(法规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公文办理、档案管理、文件传递、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局工会、青年、妇女和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负责听证工作。负责落实各项自然资源督察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自然资源督察部门实施督察工作,指导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承担局信访工作。

(二)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

负责集体土地上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和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配合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测量标志的普查和维护工作。

(三)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相关工作。协助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承担辖区内工业项目和园区基础设施内用地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用地出让转让和园区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四)空间规划股

参与辖区内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编制和其他规划编制审查。负责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审批工作。配合开展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批后管理、建设工程验线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五)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股)

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资料的组织和征地拆迁相关工作。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和不占用耕地的临时用地审批工作。承担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

(六)矿产管理和地质环境股

负责辖区内矿业权出让、转让的前期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以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

(七)林业股

负责林业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区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等林业的相关工作。

(八)自然资源所      

宣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林业基本国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上级指示;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部分的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法律规定的不动产受理、审核、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对辖区内发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依法按程序办理辖区内村民建房规划选址合规性审查工作;配合区行政执法大队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协助做好自然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察、变更调查、权籍资料归档、综合统计等基础工作;配合做好土地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测绘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基础工作,协助权属争议调处;配合做好对征拆房屋的合法性鉴定工作。

(九)区土地储备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辖区园区内工业用地、配套经营性用地的年度储备、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园区内相关储备土地的报批、出让等前期工作;负责园区内存量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区储备土地信息库的管理及维护工作,严格执行储备土地入出库制度;在市土地储备中心的授权下负责对园区内由人民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待征土地、无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进行储备和管理;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


责编:龙玮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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